全国 【切换省/市】 欢迎访问建设资质网!
20+年专注于资质服务、分立、重组的综合平台

热门项目

所有服务  
ALL SERVICES

服务须知

  • 1《营业执照》副本;
  • 2资质证书副本;(增项、升级提供)
  • 3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 4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其合法的财务报表;(升级提供)
  • 5安全生产许可证;(增项、升级提供)
  • 6办公场所证明;
  • 7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 8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 9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申请提供)
  • 10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新申请提供)
  • 11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书;(新申请提供)
  • 12技术工人的身份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新申请提供)
  • 13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新申请提供)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增项、升级提供)
  • 1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新申请提供)
  • 15工程中标通知书;(升级提供)
  • 16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升级提供)
  • 17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升级提供)
  • 18图纸;(升级提供)
  • 19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彩色复印件、一寸正规彩照电子版;
  •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3企业法人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原件。
  • 4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5企业章程、技术、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 6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 7注册执业人员
    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原件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 8非专业注册技术人员
    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及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及业绩表。
  • 9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事业编制的主要技术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凭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档案材料。
  • 10办公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原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原件。
  • 11企业投入的技术装备发票原件。
  • 12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材料;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原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原件。
  •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3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原件。
  • 4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5企业的技术、经营、设备物资、档案管理制度。
  • 6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 7注册执业人员
    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 8非专业注册技术人员
    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专业的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及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及业绩表。
  • 9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事业编制的主要技术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凭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档案材料。
  • 10办公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 11企业投入的技术装备发票原件。
  • 12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材料:工程勘察合同主要页的原件、建设单位(业主) 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原件。
  • 13住建部企业信息采集表一份。(升甲级提供)
  • 14电子版ZBB格式文件一份。(升甲级提供)
  •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企业章程
  •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本 ;(升级提供)
  •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 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
  •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
  • 8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 9企业近2年内业绩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监理工作总结和监理业务手册 ;(升级提供)
  •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升级提供)
  • 4工程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职称证;
  • 5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 6当月资金证明;(新申请提供)
  • 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新申请提供)
  • 8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业绩材料:累计竣工项目的立项文件、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升级提供)
  • 9《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升级提供)
  • 10社保证明;
  •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 2专职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
  • 3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
  •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正本 ;(升级提供)
  • 5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
  • 6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 7企业缴纳社保证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并盖章的企业员工缴纳社保情况表 ;
  •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9营业收入证明:企业开具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发票和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则不用提供);
  •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则不用提供);
  •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 5中级职称人员法律、经济、统计、会计、工程系列专业齐全(提供: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
  • 6专职人员的政府采购培训证书或证明5-10人;
  • 7固定营业场所证明原件;
  • 8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手机号、公司座机。
  • 1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
  • 2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 3固定经营场所及试验设备;
  • 4维修机具设备发票(设备清单及购买发票);
  • 5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 6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 7房屋租赁合同,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明;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证明;
  • 8验资报告;
  • 9资料申报前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 10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本原件、缴费明细;
  • 11开户许可证;
  • 1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彩色复印件、一寸正规彩照8张;
  • 13承装、承修、承试施工许可证;(升级提供)
  •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 4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 ;
  • 5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 7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汇总表(或陕西建设网公示本企业三类人员合格名单),并且三类人员数量达到标准(根据不同资质专业与级别,ABC类证数量不同);
  • 8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 9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及考核结果);
  • 10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
  • 11本企业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
  • 12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 1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的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 1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记录)。
  • 1营业执照正、副本;
  • 2开户许可证;
  • 3公司章程;
  • 4验资报告;
  • 5租赁合同;
  • 6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原件及红底一寸彩照8张;
  • 7审计报告;
  • 8业绩以《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方案论证书面通知》、《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合格证》、《系统检测报告》为依据。在外省承接的技防工程,应持有当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评审、验收证明材料;
  • 9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原件、学历证;
  • 10工程造价员身份证复印件、造价员证书;
  • 11社保凭证。
  • 1《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
  • 4技术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 5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1动态考核申请表;
  • 2在建项目落实实名制管理的相关证明材料(招标、造价企业不提供);
  • 3当年建筑业统计报表(监理、招标、造价企业不提供);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4]79号)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进一步明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简称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后涉及资质重新核定办理的有关要求,简化办理程序,方便服务企业,现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后涉及资质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注册资本金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有关具体申报材料和程序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等要求办理。
  •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 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 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 4.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
  • 5.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即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几家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企业申请资质转移且资质总量不增加的;
  • 6.企业外资退出,即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退出,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后,工商营业执照已变更为内资,变更后新企业申请承继原企业资质的;
  • 7.企业跨省变更,即企业申请办理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的,可简化审批手续,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并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 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 二、上述情形以外的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企业申请办理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核定。企业重组、分立后,一家企业承继原企业某项资质的,其他企业同时申请该项资质时按首次申请办理。
  • 三、内资企业被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整体收购或收购部分股权的,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3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4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及《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市[2007]18号)等有关规定核定,变更后的新企业申请原企业原有资质可不提交代表工程业绩材料。
  • 四、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后的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应提交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 五、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涉及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变更的,按照实收资本考核。
  • 六、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应申报重组、分立后承接的工程项目作为代表工程业绩;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同时废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5月28日
  • 备注:根据各省政策与各企业的不同情况而定;
  •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 2营业执照副本(新企业跨省变更营业执照);
  • 3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4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 5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 6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材料;
  • 8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 9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复印件;
  • 10变更后的企业电子锁;(新企业电子锁);
  • 11企业养老保险近3个月;
  • 11职称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
  • 1企业电子锁;
  • 2企业业绩相关资料;
  • 1身份证原件;
  • 1《外省入陕企业信息登记表》;
  •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企业红头文件形式上报,格式自拟,内容需明确由谁来办理入陕登记业务);
  •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 5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原件。(内容应包含:1、企业进陕后承诺诚实守信经营;2、企业遵守国家和陕西省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 6企业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施工企业);4、企业自觉服从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及处罚。);
  • 7企业需准确填写在陕办公地址: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提供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
  • 8在陕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原件(以企业红头格式上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照企业同等类别资质标准要求);
  • 9不少于3名注册到本企业的国家级工程建设类注册人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级建造师需提供注册证书和建安B证)备注:以陕西省为例,其他省根据各省厅要求而定;
  • 安全证延期所需材料
  •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 2企业说明近3年发生死亡事故情况;
  • 3三类人员数量满足标准要求;
  • 4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信用档案中有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说明;
  • 安全证变更所需材料
  •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 6营业执照副本;
  • 7资质证书副本;
白经理
资质顾问

擅长领域:资质服务
资质申报、增项升级、资质延期、动态考核、重组、分立、跨省变更

立即咨询

13384966002

白经理
资质顾问

擅长领域:资质转让
资质转让、资质收购

立即咨询

029-85450890

张经理
资质顾问

擅长领域:工商财税
企业注册、企业注销、企业年检、企业变更、代理记账、社保服务

立即咨询

029-89313181

免费获取报价x

已为21829家建筑企业提供了资质服务

立即咨询

预留联系方式,建设资质网将第一时间回复您!

全国热线:029-85450890资质顾问:13384966002(同微信)

© 2018 vipjianshe.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淘房置业(陕西)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陕ICP备16004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