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建筑新闻 >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西安模式”叫响全国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解决就业的主战场之一。为规范秩序、加强监管、维护权益,促进建筑业长期健康发展,我国吹响了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号角。2016年5月,西安被赋予全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城市,经过2年多的改革创新,已形成了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西安模式”,发挥出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2017年5月11日,西安作为首个试点城市在全国劳务用工研讨会上介绍改革经验;8月15日,在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建设研讨会上,向住建部市场监管司领导汇报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展情况;10月12日,住建部、中建协在西安召开第七届全国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经验交流会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现场观摩会,总结和推广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每一步都凝聚着西安市城乡建设者的智慧与汗水。
什么是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长期以来,用工不规范是我国建筑业的积弊之一。在一些人眼中,建筑业从业门槛低,“来了就能干、能吃苦就行”。一些企业将项目分包出去后,也对用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一些工人没有经验也能直接上岗,一些“杂牌军”欠缺资质也能蒙混过关。这不仅给施工带来了风险,也给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新形势下,建筑业要提档升级,亟须对这种“零、散、乱”的粗放用工方式加以改革。
据西安市建委建筑业处介绍,落实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成为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即通过登记现场劳务人员的身份、教育培训、工资结算及支付等信息,建立能动态反映每日用工实际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以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建立起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平台主要包括工人实名制数据、承包企业数据、分包企业数据、项目数据监管等,形成“数据天网”,进入信息化时代。
列为全国试点取得显著成效
2016年5月,陕西省列入全国三个试点省之一,作为省会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的西安市被陕西省建设厅赋予全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城市,意在通过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为此,西安市建委党组和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专门成立由西安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一把手”的组织领导机构,进行科学筹划和安排部署,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展开、强力推进。
2年来,西安市紧扣推动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这个主题,进行了初步探索和改革实践,在取消劳务企业资质、放开建筑用工市场、传承培育工匠精神、落实实名制管理等方面,基本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截至目前,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有在线建筑工人83379人、项目872个、企业1485家。
“西安模式”做到四个明确
从2017年2月开始,西安市把推广使用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作为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重点课题,西安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明确了时间及范围。自2017年9月1日起,凡在西安市工程建设领域(包含建筑、市政、交通、水务、地铁、城建PPP项目)在建(主体封顶除外)和新开工项目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逐步实现建设领域用工数据互通共享。
明确了方式及职责。以“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为平台,同时对市建委、市级相关部门、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承包企业、监理企业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分工。
明确了内容及功能。归纳为“三记两保一提供”,“三记”就是记录基本信息(身份证件、政治面貌、银行信息)、记录履历信息(工地考勤、培训情况、从业经历)、记录评价信息(工资支付、社会信用、工作评价),“两保”就是保障建筑工人和用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提供”就是提供行业管理部门决策“大数据”(实名制信息、劳动合同、工资信息以及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真正达到工人干活有数据、企业用工有实据、拖欠讨薪有证据。
明确了实施措施。即“一负责两设置三列入四挂钩”,“一负责”就是承包企业负总责,“两设置”就是设置承包企业实名制管理机构、设置项目部劳资专管员,“三列入”就是列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内容、列入企业信用考核的依据、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范畴,“四挂钩”就是与信用评价、评优评先、市场准入、施工许可等挂钩,在全市建筑市场形成主动用平台、权益有保障、行业共监管的良好氛围。
有效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2018年6月21日,来自四川的建筑工人周某是西安长安区一建设工地的砌筑工。每天进出工地,他都要通过实名制的人脸识别“门禁关”进行打卡考勤,识别后自动显示出他的名字等真实信息。这些与身份证保持一致的信息还会同时出现在他的饭卡、工资结算册、考勤册、培训册、花名册等信息中。他这样说,“我在西安已做了8年建筑工了,实名制带来的最大好处是有了自己的工资卡,工资按时足额到账,再也不用担心拿不到辛苦钱了。”
西安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范围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领域全部实行了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对施工企业未按要求实施实名制管理或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对实名制管理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不良行为实施信用惩戒。
“西安的建筑业从业人员约90万人,大多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他们用辛勤的汗水为城市建设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用工方式组织化程度低、劳务合同签订不规范、务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一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西安市建委建筑业处负责人说,“实行实名制管理后,从根本上消除了欠薪问题,保障了建筑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全市检查强力推进落实
今年3月15日,随着春天的来临,西安的冬季“禁土令”宣告结束,迎来建筑工地复工建设高峰期。随之,西安市开始了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的专项检查,并持续进行到4月30日。5月7日至11日,西安市又开展了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专项抽查。这样紧锣密鼓的行动,就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通过抽检、走访等方式,防止一些单位弄虚作假钻漏洞。
检查确定的范围为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包含建筑、市政、交通、水务、地铁、城建PPP项目)在建(主体封顶除外)和新开工项目。主要检查七大内容:即“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使用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安装考勤(门禁)管理设备,是否达到在建工程项目实现全覆盖;总承包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制度,是否成立由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机构;在实名制平台是否完整、准确、详实上传建筑工人基本信息、二代身份证信息和工程项目、分包企业等信息数据,对建筑工人是否进行日常考勤记录;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是否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考勤公示栏”与“工资公示栏”;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部是否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承建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的登记核实、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用工企业是否配备实名制管理专职人员,负责与所聘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编制工资发放花名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将实名制管理列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内容,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台账是否齐全、准确。
未来,建筑工人通过考勤机打卡上下班,应得薪资一目了然,避免了劳务纠纷;各地督促企业开设专项账户,由银行代发工资,由此确保月清月结。此外,在实名制信息平台上,政府部门为每位农民工建立了全国通行的“职业档案”,可助其流动时能更快地找到理想工作。
推广实名制,只是建筑用工制度改革中的一环。未来,各地还将切实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逐步实现建筑工人的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以用工方式改革为产业升级注入持久动力,从而让建筑业由大到强、行稳致远。
新时代下用工模式呈现新特点
据西安市建委介绍,当前,我国建筑业劳务用工模式面临新的变化,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是提供用工的模式发生改变。随着劳务企业资质逐步退出用工舞台,以劳务企业综合分包为主的传统用工模式也将逐步退出用工舞台,而走向以施工作业企业单纯提供合格劳动力资源为主的新型用工模式。
二是用工主要组织形式和载体发生改变。未来,建筑业用工主要组织形式和载体将由施工作业企业取代。
三是装配式建筑体系的兴起,将促使总承包企业向工业化生产转型,也将促使总承包企业建立自有技工队伍,目前劳务外包工占95%左右的用工格局将被打破,总承包企业自有的施工工人将逐步增加到30%以上。适应新的形势,劳务企业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打造专、精、特、新的专业企业,大力发展中小专业作业企业。
建筑劳务用工三大改革方向
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是大趋势。作为施工或劳务企业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向工程总承包转型,专业企业要向专、精方向发展,农民工可以自主成立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实现公司化、组织化。
逐步取消劳务企业资质的准入制度。目前,陕西、安徽、浙江、山东、青海等省已全面取消劳务资质,建筑劳务企业只需注册有建筑劳务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从承包企业中承担劳务作业。但是,取消劳务企业资质,并不是取消劳务企业。
发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目前,建筑业产业工人青黄不接,从业人员逐年下降,成为行业发展面临的短板之一。劳务资质的市场准入改革,劳务作业走小微专业企业发展道路是必然。只有建立适应行业发展的劳务用工制度,才能更好地推动产业工人队伍的建设。
文章来源:三秦都市报
相关推荐:
平台免费帮您找资源
已为21829家建筑企业提供了资质服务
预留联系方式,建设资质网将第一时间回复您!
© 2018 vipjianshe.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淘房置业(陕西)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陕ICP备16004360号